索引号:  XM00203-02-03-2024-008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4-12-06
名称:  关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06 字体大小: | |

  一、目标任务

  2023年10月24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的实践需要,从管理与服务、促进与保障、规划与建设等方面对高新区管理提出新要求,《条例》中明确“入驻、退出高新区的具体办法由高新区管理机构根据高新区产业发展目录制定”,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招商引资质量,巩固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水平和经济效益,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12月5日印发了《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厦高管规〔2024〕9号)。

  二、主要内容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共五个章节共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别为“入驻基本条件”、“入驻管理”、“退出管理”,第五章为“附则”。

  (一)总则。阐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办法的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二)入驻基本条件。入驻企业(项目)应基于国家和省、市最新产业导向,符合《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目录》(以下简称“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与高新区产业发展目录和定位相匹配,重点发展领域涵盖电子信息、电力电器和新能源等支柱产业;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医药与智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购地或租地自建企业的投资强度等指标需满足地块监管协议相关要求。

  (三)入驻管理。由各园区载体的建设责任主体/管理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园区机构”)按照产业发展目录做好入驻企业(项目)评估、报备、管理等工作。明确了高新区企业(项目)的入驻流程和优先支持条件。入驻流程包括企业提出申请并由园区评估,签订协议后向管委会报备等环节。

  (四)退出管理。本章节设置“预警范围”作为一大亮点,引导企业(项目)聚焦主业、诚信经营,彰显了园区管理温度。管委会对触发预警的企业(项目)开具《退出预警通知书》,由园区机构督促预警企业及时整改纠正。企业(项目)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后未有实质性进展的,应当退出园区。

  对于包括预警企业在内确定退出的企业(项目),通过协商退出、兼并转让等方式,按退出程序要求及时退出园区。    

  (五)附则。明确管理暂行办法的解释单位、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三、范围期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高新区各园区载体,于2024年12月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两年。

  四、关键词诠释

  关键词:产业发展目录

  产业发展目录是指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立足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本)》、《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厦府办〔2021〕56号)、《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厦府办〔2021〕90号)等指导性文件,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产业市场前景、未来发展趋势编制形成的《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目录》。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谭杰龙

  联系电话:0592-5380953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