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0 字体大小: |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宣导。

  一是领导带头解读政策。管委会领导利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的信息发布等时机带头解读,及时释疑解惑。2019年,高新区共开展4次领导在线访谈,就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构建区域科创中心核心区、企业改制上市等进行解读。

  二是各部门协作做好解读。高新区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主任办公会议事项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按“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各业务处室通过高新区官网、微信号和头条等媒体及时公开、精准解读高新区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是多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充分利用《厦门日报》、《厦门火炬新闻》等宣传报道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制作H5页面、视频、图表等形式,对出台的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四是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及时检测和有效引导,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危机和突发情况,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结合意识形态责任制,2019年出台《厦门火炬高新区网络舆情应对预案(试行)》。同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二、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结合高新区实际,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信息公开。高新区在制定涉企等重大政策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反馈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严格做好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权责事项等权责清单事项公开,继续做好园区企业或项目入区核准的“双公示”。2019年,高新区官网共开展6次民意征集和问卷调查,涉及“新型研发机构”、“‘三高’企业”、“软件园子女就学”等主题;园区企业或项目入区核准“双公示”信息52期。

  二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高新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下设“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其他财政资金”等栏目,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做好财政信息公开。2019年,高新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3条。

  三是做好扶贫信息公开。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高新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传播方式,多次宣传报道协助广河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信息。

  四是落实“放管服”信息公开。年内围绕改革新任务新举措,重点抓好权责事项清单清理公布,完善网上办事流程、办事指南信息,公开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规范平台建设,整合优化服务功能。

  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关口。严把网站、微信内容发布审核,网站信息公开、非信息公开、新闻报道等内容公开与微信内容推送。及时推送微信,强化网站内容更新。密切与公众沟通联系,适当选取微信后台留言进行展示。规范账号管理,网站与微信账号做到专人专用,保障信息安全。2019年,高新区网站共发布信息公开206条,官微推送微信168期计541条。

  二是整合优化办事服务功能。落实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刚性任务。实现火炬政务服务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及i厦门、闽政通等平台对接。实现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以及电子证照的转换和调用,满足省、市对管委会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的考核要求。完成省、市数据共享调用工作,解决企业无须多窗口开具证明材料等问题。下发园区管理单位审批核准章,方便园区企业就近办理,超前实现了入区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四、宣传贯彻条例,完善制度建设。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高新区官网发布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宣传解读。加强对高新区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高新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高新区一方面制定《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报送制度》,另一方面设置信息发布OA流程进行规范。另外,高新区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从内部公文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发流程和合法性审查管理。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