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7-01-2015-002 | 文号: | 厦高管[2015]146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15-07-31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转发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转发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转发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购[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编列的项目、金额及采购时间执行政府采购,凡未列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采购。
二、按规定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需填写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表,经火炬管委会计财局签署意见,并报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采购单位可从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购[2015]11号)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