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11-01-2022-007 文号:   厦高管〔2022〕226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2-11-24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版)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处室,各管理服务单位,园区各企业:

  现将《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园区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暴雨带来的灾害影响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次修订),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汛期规定

  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援助结合,共同应对。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台风组织与实施。下设防汛办公室(以下称高新区防汛办),挂靠在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协调处。

  组  长: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 管委会副职委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各片区组织指挥工作。

  防汛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管委会应急协调处、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及负责人:由管委会机关各处室,信息集团、火炬集团、创业中心、软投公司、招商中心、财政服务中心等(以下简称为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机构职责

  1.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统一领导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指挥协调园区各方力量参与抢险救灾。

  (3)启动、终止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4)组织召开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防汛防台风要求,分析严判和预测各种灾害对高新区的影响,组织应急处置和防灾救援,决定抢险救灾重大事项。

  (5)检查督导高新区防汛防台风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组织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和灾后恢复重建。

  2.成员单位职责

  管委会应急协调处(高新区防汛办):为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负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修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提出防汛防台风意见;传达防汛防台风指令、指示,督促各部门(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整理汇总上报情况;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调运调配,以及防汛防台风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内外协调、值班安排、应急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启动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落实1名领导在岗带班,并在1小时内将带班领导名单报送市防汛办;负责防汛防台风文电的上传下达工作、灾情的统计和滚动上报工作(管委会值班室);负责防汛防台风期间的效能督查;配合防汛办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

  经济发展处、招商处:帮助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对重点企业予以跟进服务;做好相关灾情报告工作。

  建设管理处:督促检查园区各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排除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的洪涝隐患;协调公路、桥梁和供水、供电、供气等责任部门做好应急抢修;做好相关灾情统计报告工作。

  计划财政处: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专项资金及防汛应急演练等经费预算,提供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创新创业处(知识产权处):帮助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对重点企业予以跟进服务;做好相关灾情报告工作。

  软件产业处:指导软件园各片区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及时转移地质灾害隐患区域人员,并对重点企业予以跟进服务,做好相关灾情汇总报告事项。

  纪工委、直属纪委:对防汛防台风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新闻信息中心:协助办公室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的信息收集;做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各企业: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立A、B角防汛主要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片区,负责组织并落实好所辖园区企业、在建工程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本企业的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储备和管理各类抢险物资、器材,做好所辖园区和本企业相关灾情统计报告工作。启动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1名领导在岗带班,并在1小时内向管委会值班室和应急协调处(防汛办)报送本单位的防台风防暴雨应急响应值班表。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除险加固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足抢险物资器材。

  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编组应急分队的单位,于汛前编组好应急分队,落实抢险时的组织、联系方式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并向高新区防汛办报备。

  (四)高新区防汛办会同管委会各业务处室及相关单位落实年度计划,于汛前落实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器材与相关装备。

  (五)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适时组织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企业员工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掌握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技能。

  (六)进入汛期,各级各单位应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防汛防台风动态变化及时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预告、通报和报告工作。

  四、应急响应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按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其中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主任商相关部门决定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呈报市防指总指挥签发后启动。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其中Ⅳ级、Ⅲ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主任商相关部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呈报市防指总指挥签发后启动。

  《厦门火炬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要点》内容详见附表。

  五、应急支援与相关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与高新区管委会网络、值班电话、卫星电话和传真等稳定的通信联络关系,确保联络畅通,并采取发送短信、微信,企业内网、LED宣传栏、楼宇视频滚动宣传等方式,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紧急避险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等,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15分钟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将险情、灾情报火炬管委会值班室。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按照管理分工和业务服务区域,编组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机动分队(主要依托各园区物业公司保安队伍),在高新区防汛办统一指挥下,随时担负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突救援任务。

  紧急重大情况下,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属地政府、驻军部队抢险突击力量,请求上级抢险突击力量,支援高新区抢险救灾。

  各企业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均应编组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担负本企业单位的应急救援任务。并根据政府指令,配合和支援友邻单位抢险救灾。

  (三)交通运输保障

  防汛防台风值班车辆安排由管委会办公室及各园区管理服务单位负责。重大灾情时的交通运输保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向有关交通运输部门联系或属地运输公司租赁,组织运输保障。

  园区各企业(单位)自行落实防汛防台风时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物资器材保障

  高新区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由高新区防汛办负责牵头,编制年度防汛防台风专项经费,分区域储备各类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各管理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高新区防汛工作,按照责任管理区域,积极筹措、储备与管理各类应急物资器材,随时完成高新区应急抢险保障任务。园区各企业(单位)要落实防汛防台风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日常管理制度。

  火炬集团按照计划代为筹措、储备与管理高新区应急物资器材。

  (五)资金保障

  管委会计财部门负责每年编制防汛专项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园区各企业(单位)根据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实际,自行筹措资金,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对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高新区将及时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七、附则

  高新区防汛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由高新区防汛办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