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21-018 文号:   厦高安〔2021〕2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6-23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有关处室,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各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安字〔2021〕6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高新区安委会制定了《厦门火炬高新区“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管委会2021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安委会“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所辖园区范围内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厦门篇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1.危险化学品安全。(1)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2)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督导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落实责任。(3)落实“禁限控”目录,严格审查涉及硝化、氯化、氟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坚决防止外地淘汰落后产能向我市转移。(4)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开展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坚持打疏结合,实现动态清零。(5)督促企业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设备完整性管理,对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严格落实检维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置。(6)配合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系统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2.建筑施工安全。(1)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问题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2)严格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及时移交属地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建设管理处、软件产业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3.消防安全。(1)认真汲取厦门市同安区集贤路1678号福鑫特(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4·13”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租赁场所突出火灾风险治理专项行动。(2)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公共餐饮和“多合一”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缺失、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3)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4)加强厦门软件园一期、二期、三期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办公场所火灾隐患治理。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处、软件产业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4.有限空间安全。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整治内容:(1)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2)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3)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4)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5.粉尘涉爆安全。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整治内容:(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置情况。(2)除尘系统的安全措施情况。(3)防火防爆情况。(4)粉尘清扫情况。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6.燃气安全。(1)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推行购买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2)发动燃气使用单位和员工开展使用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严禁在市政气源已通达的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软件产业处、经济发展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7.防汛抗台。(1)加强防洪防台风应急队伍建设。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于汛前编组好应急分队,适时组织应急演练。(2)不断充实防洪防台风应急物资储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备足各类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物资、器材与相关装备。(3)持续开展防洪防台风隐患排查。要积极做好汛前、汛期以及台风、暴雨来临前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高层建筑、危房、危墙、危树等容易造成次生灾害的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低洼易涝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除险加固等各类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建设管理处、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8.其他方面。(1)针对2020年9月-10月、2021年3月-4月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机构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组织“回头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逐一对照开展查缺补漏,尽快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2)加大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落实高处作业、涉氨泄漏、触电等安全措施。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配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3)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应急协调处,配合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2.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请园区各管理服务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初期开展情况,6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7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3.强化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等。

  联系人:黄书杰,联系电话:5380094,电子邮箱:hsj198102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