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21-010 文号:   厦高安办〔2021〕3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4-15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字体大小: | |

 

  园区各管理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应急[2021]18号)文件要求,巩固多年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推进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高新区各园区管理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安标创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园区、本企业实际的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方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要群策群力,发动企业骨干力量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每家企业确保要有1名领导负责标准化创建组织实施,有2名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标准化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在资金投入上予以有力支持;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有利的标准化创建氛围。各企业要利用横幅、海报、广播、网络、短信微信平台以及班组会议等各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全市信用等级数据库与“黑名单”管理网络,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标准、强化落实

  从今年开始,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率先启用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在考评标准、评分细则和达标等级等内容方面相比旧标准有很大的变化。各企业单位一是要找准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标准(高新区涉及的行业标准主要为轻工、机械、纺织和食品类行业企业),进一步细化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步骤和阶段性计划;二是要对照评分细则,认真组织自评打分,建立、完善与标准化建设相配套的一系列内业资料和文件档案,并形成年度自评报告;三是要围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着力点放在岗位达标和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同步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根据自评缺失的项目,务必逐条落实、逐项整改,力争不缺不漏。尤其是针对否决项目条款更要做到“对账销号”、全面整改;五是对于自身创建力量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的企业,要积极探索“自主创建+咨询辅导”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标准化创建有序开展。

  三、典型引路、持续提升

  各企业单位要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标准化创建各项工作,并尽可能地运用网络化、自动化的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与效能;要按照“已达标企业抓巩固、未达标企业抓提升”的原则,进一步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达标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特别要重视运用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一个完善、四个到位”(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为全面提升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高新区遴选友达光电、冠捷科技、联芯集成、宸美光电和科华恒盛等五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作为典型示范企业。希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以点带面,促进园区其他企业互比互学共同提高。市应急局视情将示范企业列入免评对象,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将不再组织现场评审,期满直接换证。

  园区各管理单位要负责推动、督促所辖园区行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与提升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要确保三年期满复评率为100%。请各园区管理单位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半年、年度工作总结盖章后报送火炬高新区安委办。此项工作已纳入年度考核计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加强沟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联系人:周景景        电话:5380096

  邮  箱:hj_zjj@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