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67-01-2019-046 | 文号: | 厦高安办〔2019〕19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19-05-08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 |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企业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压实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用电安全和地质灾害点等方面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汛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经济发展处、建设管理处、创新创业处、软件园管理处。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