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5-01-2023-010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3-02-22
名称: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字体大小: | |

  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等工作要求,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拟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经济效益方面:(1)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和税务关系均归属高新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且近两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高于同期同行业企业水平。(3)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4)企业主导产品在省内或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2. 经营管理方面:(1)企业管理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2)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绿色发展,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3)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3. 专业化方面:(1)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达到3年以上(含),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2)企业产品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3)产业属于国家重点推动的产业领域:从事细分产品的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4. 创新性方面:(1)近两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期末用工人员的10%(含)以上,且企业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2)企业拥有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3项及以上;主持制定或参与(排名需前5)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3)坚持自主创新驱动,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投入和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5)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者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请认定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1)厦门火炬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申请表;

  (2)企业情况概述;

  (3)经济效益方面、经营管理方面、专业化方面、创新性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

  (4)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2.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材均双面打印,有要求盖章处均为企业公章(单位承诺书须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

  (2)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前,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ohong.chen@xmtorch.org,并电话告知确认;

  (3)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

  (4)请将装订成册的材料送至(或邮寄)受理部门。

  (三)认定程序有关说明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相关单位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合规。(申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3月5日)

  2. 受理部门初审。受理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

  3. 专家评审和复核。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集中评审。我委根据专家审核结果,征求各园区服务单位意见,并就有异议的企业,组织内部核查小组重新复核。

  4. 复核公示。火炬管委会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内部核查小组复核情况,择优30家企业作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拟认定名单,并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 发布公告。认定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厦门火炬大学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北楼511室

  联系方式:0592-5382025

  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工业企业申报材料清单明细

  2.厦门火炬高新区第二批专精特新后备工业企业申报数据汇总表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