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15-01-2021-013 文号:   厦高管函〔2021〕46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7-07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7-07 字体大小: | |

  答复类别:B类

  黄丹青委员: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引入民营企业家及专业人士成立董事会推进国有产业园升级发展的建议》(第202110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委在接到市政府交办的政协重点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办理,第一时间联系会办单位国资委并认真研究,同时加强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梳理分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答复工作。

  二、措施及成效

  提案所提建议高瞻远瞩、立意深远,述及的新加坡裕廊工业区发展经验值得借鉴,文中指出“新加坡裕廊工业区从‘经济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直接从事和参与经济活动,转变到只是提供优良的商业环境和必需的基础设施,同时促进民营经济和私有企业的发展,通过推动产业园区的“民营化”建立一个多元平衡的运作机制”。在发展模式上,我们深感认同,裕廊工业区有两个本质特点:一是政府不作为开发主体,不直接参与具体管理;二是行政管理与开发管理分开,开发管理采取经营化方式。在这方面,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厦门火炬高新区”)的发展也是走行政管理与开发管理分开的路子,构建“小政府、大服务”管理格局,实行“跨岛发展、一区多园”发展战略。

  提案指出“现有体制机制限制了‘以商招商’”,“上级部门的行政事务过多、项目专业判断能力与技术支持不足、现行招商引资考核机制不利于留人培养人等”各方面问题,提出“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国有产业园区管委会内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政府、企业、民间‘多元化’平衡机制以及监督与激励制度,提高独立董事的占比,发展产业新城”等建议。这些意见非常中肯,对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的产业发展和园区管理很有借鉴意义,目前厦门火炬高新区在园区管理方面也是服务为主、依托国有企业具体执行,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以商引商”、推进产城融合、助力产业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行“管委会+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优化“一区多园”管理

  厦门火炬高新区秉持“小政府、大服务”宗旨,在园区管理方面实行“管委会+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全力为园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简称“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作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的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高新区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政策制定、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管委会目前机关内设8个处室,行政编制36人,下设2个事业单位,委属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创业中心”)、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招商中心”)、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软投公司”)3个企业,另有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火炬集团”)和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信息集团”)。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优势,管委会统筹协调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导向、财政收支及政策制定。管委会机构精简、定位明确,主业为园区开发和招商引资,不涉卫生教育等社会事务,一方面要对接各级规划、国土、建设、经信、科技、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一区多园”散落在全市各区,同时要对接各个行政区协调征拆、城维、消防、安监等行政事项。

  二是深入挖掘园区特色,国有企业具体负责不同园区的日常经营管理。高新区“一区多园”涉及不同产业,通过长期以来的经验积累,国有企业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承担起不同园区、不同产业的经营管理、承接产业载体建设、做好招商引资服务。

  三是持续深化效能提升,点面结合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专业服务。管委会招商局统筹招商方向和政策导向,企业设置招商服务机构具体服务企业,无偿为投资者办理设立企业的各项手续。管委会通过减放并转等举措,精简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等方式逐步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自2019年8月起高新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免企业申报”政策兑现方式,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管委会领导不定期走访园区企业,园区管理单位常态化巡察园区,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此外,通过入园审批的职能下放,委属国企一方面更多地承担起入园引进前期工作,另一方面也更好地了解企业、服务企业。

  (二)充分发动企业力量打造大招商格局,力促“以商引商”

  一是深化改革,探索公司化招商新模式。管委会勇于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招商新模式。2017年1月将下属二类事业单位招商服务中心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实现招商主体公司化,明确将招商引资任务、园区企业服务列为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目标。通过优化激励机制、借助专业外脑、拓展招商方式等手段,招商队伍战斗力、招商决策水平、招商引资成效进一步提升,2020年获评“厦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发挥国企优势,打造5支特色招商队伍。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工作由管委会全面统筹,成立高新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新设招商局。同时,发挥国企主力军作用,打造5支特色招商队伍,1家委属国企(招商中心)主责省市重大项目招商,另4家业务归口国企根据各自的产业定位进行特色招商。其中,信息集团依托软件园二、三期,主要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招商;火炬集团依托科技创新园、翔安产业园区以及同翔高新城,主要负责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商;创业中心依托创业园和一系列加速器等产业载体,主要负责物联网、新材料等新兴业态项目招商;软投公司依托海西股权投资中心,主要负责软件信息服务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商。

  三是借助多种力量,力促“以商引商”。不断加强与龙头企业互动,全面了解企业合作伙伴及上下游项目信息,通过企业引荐方式对接产业链招商项目,力争取得“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产业招商效果。由政府引导,依托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组建“人工智能产业协作联盟”等产业协作平台,为招商项目落地精准匹配相应合作资源。加强与赛迪、集邦拓墣等专业招商及投资咨询机构合作,提高项目评估和决策水平。与各类知名基金合作,通过参股的形式设立一批专业的投资基金,通过这些基金引进其在全国范围内投资的优秀项目。

  (三)发挥国有企业作为载体业主优势,推动园区建设

  一是依托火炬集团推进同翔高新城“产城融合”建设。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管委会牵头建设同翔高新城,按照“产城融合”理念细化高新城片区提升规划,明确同翔高新城“十、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项目建设的具体推进上,主要依托火炬集团的力量,其下属子公司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同翔高新城片区开发业主,承担同翔高新城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及配套设施、征地拆迁、安置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建设形成的安置房、产业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等资产运营。

  二是依托委属国企拓展园区载体空间。近年来管委会不断加大国企注资力度,从而壮大国企实力。委属国企通过有效的资产运营,不断拓展园区载体空间。目前创业中心在建火炬新科广场、火炬石墨烯新材料孵化基地两个载体,建筑面积共计50万平米,新科广场已完成联合验收,石墨烯基地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预计于今年底明年初投入使用。软投公司在建海西股权投资中心,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已完成联合验收,即将投入使用。

  (四)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引入外部董事制度,激发国企发展活力。外部董事制度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环节,是适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的关键举措。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扩大市属国企外部董事制度试点。2020年市国资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首批外部董事的选聘工作。为激发国企活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11月制定《委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与管理实施方案》,完成3名专、兼职外部董事的选聘工作,其中1名兼职外部董事为高校专家。目前管委会每家委属企业各有2名外部董事,占比达到40%。随着专业化外部董事的到位和独立规范履职,将提高火炬高新区委属国企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各产业园区的管理升级。

  二是改革监事会制度,坚持“以管资本为主”。2019年,市委出台《厦门市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市政府出台《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改革监事会原来“一对多”外派模式,采取“一企一会”模式。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迅速转变思路,启动监事会制度改革,于2020年12月印发《委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率先完成3家委属企业的监事会改组,监事会主席由企业党委副书记兼任,从企业选聘具备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人才作为专职监事,切实落实国资监管“以管资本为主”。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鉴于目前体制约束和实际情况,厦门火炬高新区的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一方面现有“一区多园”载体空间相对固化,新增产业项目落地受限,无法发挥招商及建设优势。另一方面高新区近年来财力增长有限,要实现大发展仍有困难,同翔高新城为市级重点产业园区,新建园区涉及跨区征拆等,财政、土地等方面需从市级层面加大统筹力度。

  二是“多元化”活力还可进一步激发。一方面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外部董事试点工作虽稳步推进但步伐不够,独立董事的占比还应适当提高。另一方面开展高质量招商工作仍需大力挖掘民企的力量促进“以商引商”,持续开拓招商资源、渠道,积累足够的潜在项目、在谈项目,引进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今后推动计划

  2021年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厦门火炬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21]2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高新区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带动作用”。为抓住契机、迎接挑战,今后将结合提案建议和《意见》要求,从以下方面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高新区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完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强化高新区驻区各单位职能”,下一步管委会将向市级积极争取财政、土地等政策体制保障,深耕市级重大园区建设运营,推动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市直部门赋予驻高新区机构更大的审批管理权限,完善火炬税务局对园区的征管服务,创新管理服务保障机制,优化“小政府、大服务”管理格局。

  二是深入探索园区治理模式创新。《意见》提出“创新园区治理机制。支持高新区探索新型治理模式,围绕园区规划、产业发展、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火炬产业联合会作用,发展各类企业和员工联合体,构建政府企业员工三方有效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产业园区治理体系。”目前,高新区已组织成立火炬产业联合会,在推动行业联盟、以商引商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将继续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深入优化,积极探索新的园区治理模式,进一步发挥政府企业的协同作用,实现共建共治。

  三是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意见》提出“优化国企管理体制”、“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评价考核体系,试点经营者市场化选聘,逐步扩大外部董事的比重。进一步理顺管委会与信息集团、火炬集团的管理体制,配合国资委推进企业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更加紧密高效地协同联动机制。

  四是合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意见》提出“构建新型产业孵化体系”、“大力实施招优引强工程”、”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等思路。下一步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招商、招大商”号召,深化高新区招商引资体系建设,高效发挥园区企业作用,积极利用招商机构、协会学会、咨询公司等资源,实施聚才优才工程,继续引入高级人才,强化招商激励机制,加快主导产业壮大升级及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升链,瞄准新能源新材料、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重点新兴领域,力争取得新突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施立华

  联 系 人:吴建芳

  联系电话:0592-5380109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