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hjbgs@xm.gov.cn

  传真号码:0592-5380100

  邮政编码:361006

  通信地址:厦门火炬路56号、58号火炬广场南楼

  联系电话:0592-538011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不存在。

  4.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8.受理机构根据所申请信息的特殊要求,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信件查询:
申请人 申请内容 类型 申请时间 状态
* 申请人类型
* 是否愿意公开 愿意 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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