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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好家风 贡献最美“家”力量
发表日期:2023-03-17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围绕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推进家风建设等问题,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展开热议。

  依法压实家庭主体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  王淑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目前有些家庭的教育依然存在问题,无论是“棍棒先行”,还是“保护过度”的家庭教育方法,都不利于孩子养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孩子成长的环境缺少“营养的土壤”,势必会良莠不齐。因此,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每个家庭法定的责任。建议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覆盖社区、乡村;建立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师队伍,开展城乡互助;教育部成立国家数字家长学校,开设亲子沟通技巧指导、家庭问题案例分析等课程,开通家长线上一对一咨询渠道,为家长们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切实解家长的燃眉之急。

  让好家风走进亿万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 丁德芬:家风既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让更多的人习得优良的家风传承,建立家风文化示范园,实现家风教育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记得住,让好家风走进亿万家庭。充分利用文化及媒体阵地,打造融“干部教育、学生研学、全民汲取”为一体的家风体验平台,促进以文带旅、以旅促文的综合效应,使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全社会家风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每个家庭都要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4亿多家庭、14亿多人民的智慧和汗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 王晓菲:家庭教育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家长同向用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开展。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使家庭教育促进法真正落细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普法,强化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主体地位。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协同发力,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构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良性互补关系。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为家长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为儿童创造友好的家庭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 孔凡萍:阵地建设是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关键一环和重要载体,要积极推进市、区(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镇(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社区(村)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参与、多部门支持、多层次布局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立足智慧家教、数字赋能,设计、开发家庭教育云平台微信小程序,设置家长课堂、个案咨询等学习交流平台,以数字化形式扩大家庭教育覆盖面,让优质家庭教育资源惠及广大家长。要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系统全面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素养,培养一批懂家庭教育,会方法、能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及理念的志愿者和骨干家长。

  贡献最美“家”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 刘玲琍:一个家庭的家风体现着这个家庭的价值追求和传承,无数个家庭的家风汇聚起来,则构成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观和精神状态。家风正,则党风端;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民风淳。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让新时代家庭观成为亿万家庭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把家庭教育这道“考题”答好,在新时代弘扬好家风,在新征程贡献最美“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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