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司开发建设的火炬同翔通用厂房项目(简称“同翔厂房”)位于火炬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五显起步区布塘南路与陈前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主要建筑为9栋现代工业厂房及配套。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预验收,计划于2020年初投用。现就销售限制条件及销售规则公示如下:
一、销售限制条件
(一)关于购买对象
必须为正常经营且符合火炬高新区入区要求的企业客户。
(二)关于产业类型
产业类型为平板显示、电气电力、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行业(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三)关于投资强度、产出率及税收要求
同翔厂房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2900万元/公顷(土地面积);产出率不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公顷(土地面积);地均税收要求为不少于人民币225万元/公顷(土地面积)。
(四)关于厂房使用
所有拟入区项目须在厂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半年内进入生产状态,且所有入区项目实际从事的经营业务必须与入区审批时申报的经营范围一致,任何企业不得从事与其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厂房的转售、转租等投资活动。
二、销售规则
1、自在国资委网站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20天,公示期内,意向购买厂房的客户请对接我司签订优先购买协议并按不低于意向标的总售价(厂房具体售价详见附件1)10%的标准缴付购房保证金,缴付保证金方视为有效意向客户,第一家缴付保证金的客户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示期满后,以凑足整栋销售为前提,若同一标的无有效意向客户,则我司将与公示期满后第一家缴付保证金的意向客户直接签订认购协议;若同一标的仅有一家有效意向客户,则我司将直接与其签订认购协议;若同一标的有多家有效意向客户,则我司将先进行产业筛选,筛选后,若仍有多家符合产业条件的客户,则按以下原则确定认购协议签约客户:
(1)以购买体量大者优先;
(2)购买体量相同时,以报价最高者优先;
(3)若报价与购买体量均相同,则以一次性付款客户优先。
3、根据土地合同有关文件要求,待后续预售手续完成后,我司将与已签订认购协议且经报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同意的客户直接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4、上述厂房均为现状销售,销售完成后,若因实际产业或环保、消防等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购房企业自行承担。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25926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