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字体大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编制本年报。年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网站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火炬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9楼办公室,邮编:361006,电话:0592-5380103,电子邮箱:hjbgs@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厦门火炬高新区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累计17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如下: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累计13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累计16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累计16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累计11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2条,累计112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累计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累计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累计3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累计81条;其它类信息0条,累计35条。

  厦门火炬高新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开。公众可以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受理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历年累计10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件主要通过网站信函申请方式受理。2020年度高新区及时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并根据来件人的意愿选择“对外公开”或“不对外公开”,其中,“不对外公开”的原因主要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另外,高新区本年度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制定了《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报送制度》,以规范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的信息报送和发布流程。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OA流程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的方可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发布。高新区按时答复处理“主任信箱”版块来信来件,本年度共答复114件。密切与公众沟通联系,及时推送官方微信,并增强与群众互动性,本年度官微推送微信276期计1042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网站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做好网站全面巡查工作,安排专人每天进行读网工作。网站运营管理工作人员每周登录网站监测系统,通过监测报告修改错别字、修复错链,确保网站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备案工作,及时提交备案材料。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做好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摸底及清理工作,目前高新区共有各类政务新媒体2个。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

  制定《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在网站进行公开,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作为评估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另外,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年在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4

  61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3

  6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97.6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例如公开渠道单一化、对群众获取信息途径分析不足等等。下一步,高新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考核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0年,高新区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2.表格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为2019年、2020年数量总和。3. 2020年度受理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表格中依申请公开总计为本年度总计,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历年累计为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