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2-03-2019-004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19-11-27
名称:  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9 字体大小: | |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住房保障体系,优化高新区人才聚集环境,有效解决园区人才居住问题,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扶持措施

  对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人才公寓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明确)计取后根据人才公寓所在区域给予一定优惠,具体项目的租金优惠标准由运营企业在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二)应属于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电力电器、软件与信息服务、微电子与集成电路、LED等高新区六大主导产业或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创等高新区新兴产业。上述企业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

  2.年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类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

  3.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4.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或重要平台。

  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并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2.申请人为非厦门户籍人员需完成流动人口备案登记(或持有居住证);

  3.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

  4.未享受厦门市其他住房补贴;

  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四、政策兑现程序

  政策兑现由厦门火炬高新区建设管理处负责,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提交相应材料,经火炬高新区建设管理处审核确认后,落实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27日

原文链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zcfg/gfxwj/201912/P0201912023189957690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