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2-02-2024-004 | 文号: | 厦高管规〔2024〕4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失效时间: | 2029-06-14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委管各企业: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经2024年管委会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后续相关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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