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2-02-2024-004 文号:   厦高管规〔2024〕4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4-06-14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
有效性:  有效 失效时间:  2029-06-14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委管各企业: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厦门火炬高新区工业用地(含厂房)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规定>》经2024年管委会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后续相关转让和拍卖审核工作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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