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M00203-67-01-2026-004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6-09-29 |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修订稿) |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修订稿) | ||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更好地满足火炬高新区人才居住需求,按照《厦门火炬高新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厦高管〔2023〕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火炬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房源地址:思明区岭兜一里156、157号
户型:一房一厅、二房一厅、三房一厅等共计72套
二、租赁对象
岭兜公寓楼的租赁对象为火炬高新区企业。
三、租金标准
岭兜专家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明确)的8折计取。优惠租金标准具体如下:
|
户型 |
建筑面积(㎡) |
市场评估价 (元/月.套) |
优惠租金 (元/月.套) |
套数 (总计7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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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厅一卫 |
35 |
1400 |
11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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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67.23-68.71 |
2200 |
176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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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82.5 |
2600 |
208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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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99.33-104.34 |
3400 |
2720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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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一厅一厨二卫一阳台 |
103.07-116.98 |
3900 |
3120 |
7 |
上述优惠租金仅为房租价格,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煤气费、网络费、水电费及水电公摊费等其它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财政服务中心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重新评估测算租金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优惠租金以最新评估价格作为基准。
四、配租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公寓管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按房源剩余情况进行配租,并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租赁合同(三方)由承租企业与公寓管理单位、财政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企业享受的优惠租金计取标准(市场评估价)不做调整。
(二)公寓采用轮候分配的方式进行配租,原则上按照申请公寓时间先后为序,先到先得。
(三)租赁企业应当将申请房源安排给在厦无住房的本企业人才居住,不得转租、转包、出借,不得改变住房用途。对于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应及时收回配租房源并进行重新分配,分配名单报公寓管理单位备案。
五、申请材料
申请岭兜公寓按照以下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一)租赁申请书,须注明申请房型、套数和租赁时限;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完税证明;
(四)房源分配方案(须注明居住人员名单);
(五)居住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在厦无房证明等。
六、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向公寓管理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由公寓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房源剩余情况进行配租。财政服务中心须对企业申请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
咨询电话:公寓管理单位:0592-5717907
财政服务中心:0592-5380156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截止发布之日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原合同约定优惠方案继续执行。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