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67-01-2023-010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3-09-15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 |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更好地满足火炬高新区人才居住需求,按照《厦门火炬高新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厦高管〔2023〕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火炬岭兜公寓楼出租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房源地址:思明区岭兜一里156、157号
户型:一房一厅、二房一厅、三房一厅等共计72套
二、租赁对象及条件
岭兜公寓楼的租赁对象为火炬高新区企业。申请租赁的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制造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等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
2.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研发中心等;
4.火炬高新区新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且与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有签署投资协议的。
三、租金标准
岭兜专家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明确)7折计取,第三年起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8折计取。优惠租金标准具体如下:
户型 |
建筑面积(㎡) |
市场评估价(元/月.套) |
优惠租金(元/月.套) |
套数(总计72套) |
||
第一年(七折) |
第二年(七折) |
第三年起(八折) |
||||
一房一厅一卫 |
35 |
1600 |
1120 |
1120 |
1280 |
1 |
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67.23 |
2600 |
1820 |
1820 |
2080 |
17 |
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82.5 |
3000 |
2100 |
2100 |
2400 |
9 |
二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102.5 |
3900 |
2730 |
2730 |
3120 |
38 |
三房一厅一厨二卫一阳台 |
116.14 |
4400 |
3080 |
3080 |
3520 |
7 |
上述优惠租金仅为房租价格,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煤气费、网络费、水电费及水电公摊费等其它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公寓管理单位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重新评估测算租金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优惠租金以最新评估价格作为基准。
四、配租方式
1.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线下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应的材料依据,经管委会审批后,办理租赁手续,租赁合同由承租企业与财政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企业享受的优惠租金计取标准(市场评估价)不做调整。
2.公寓从2023年9月1日起开放申请,采用轮候分配的方式,原则上按照申请公寓时间先后为序,先到先得。
3.租赁企业应当将申请房源安排给在厦无住房的本企业人才居住,不得转租、转包、出借,不得改变住房用途。对于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应及时收回配租房源并进行重新分配,分配名单报公寓管理单位备案。
五、申请材料
申请岭兜公寓按照以下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1.租赁申请书,须注明申请房型、套数和租赁时限;
2.企业营业执照;
3.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上年度营收报告、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文件、投资协议等,按申请条件提供其中一项;
4.房源分配方案(须注明居住人员名单);
5.居住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在厦无房证明等。
六、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向管委会办事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发起办文流程,由管委会建设处(人才房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审核,相关单位配合,财政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可出租房源情况并做好居住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核,建设处汇总后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委分管领导审批。
办事窗口地址: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0592-5380167,5380856
本方案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