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22-006 文号:   厦高安办〔2022〕4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2-03-16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园区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火炬安委办制定《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罗滨,电话:18205989960)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

  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为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加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到废弃处置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加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建立并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 排查和整治范围

  (一)对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筛查;

  (二)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整治,突出电子和半导体制造企业,特别是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工业企业专项安全整治。

  三、 重点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方面

  未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施监测监控和安全警示,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的。

  (三)安全条件方面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业企业未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的;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或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涉及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库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处置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四)安全管理方面

  未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及车辆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五)隐患整改方面

  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新版标准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的;或者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隐患,包括安全评价指出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项的。

  四、 职责分工

  (一)应急协调处牵头组织对电子和半导体制造企业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整治,督导各园区管理单位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二)经发处牵头组织对园区内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电子和半导体制造企业进行摸底筛查。

  (三)建设牵头组织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环节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整治。

  (四)各园区服务单位负责落实服务范围内相关企业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督导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全流程的风险防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园区服务单位配合属地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及时报送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五、阶段安排

  (一)前期摸排阶段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对各自服务范围内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建立健全台账清单。

  (二)自查自改阶段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前期摸排结果,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传达至服务范围内每一家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清单化、清单项目化”要求,做到隐患问题“五落实”,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闭环管理,并将隐患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报送至相关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和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及时报送属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力争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于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履行法定职责、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重点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服务督促责任,认真组织服务范围内相关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含航空煤油等成品油)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安办〔2021〕92号)的职责分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稳定。

  (三)强化隐患治理。要建立专项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要求,对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要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精准销号。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报送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零容忍”,形成推动问题整改的高压态势,防止隐患问题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园区服务单位将《厦门市各行业领域内涉及化工项目企业情况表》(附件1)、《厦门市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附件2),并从2022年4月开始,每月23日前将本区、本部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分别报送火炬安委办。

  (联系人:罗滨,电话:18205989960)

  附件:1.厦门市各行业领域内涉及化工项目企业情况表

  2.厦门市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

  3.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填报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

  涉及化工项目情况

  涉及化工工艺

  涉及危化品品名及最大储存量

  危化品储存方式(仓库/储罐)

  备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厦门市各行业领域内涉及化工项目企业情况表

  附件2

  厦门市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

  行业类别

  涉及危化品品名及最大使用量

  危化品储存方式(仓库/储罐)

  最大储存量

  备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附件3

  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检查企业数量(个)

  发现隐患问题

  数量(个)

  重大隐患问题

  数量(个)

  已整改隐患问题

  数量(个)

  已整改重大隐患问题数量(个)

  整改时限

  处罚家数

  处罚金额(元)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