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21-017 文号:   厦高治区〔2021〕1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6-22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厦门火炬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4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依法治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抓好党内法规实施,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高新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全市专题培训。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直属党委、组织人事处、办公处室)

  (二)切实贯彻实施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结合高新区园区企业需求,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直属党委)

  (三)强化党内法规建设和实施。做好党内法规制定修订及清理工作,落实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直属党委、依法治区办)

  (四)加强高新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研究解决高新园区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完善高新区法治工作机制,夯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基础。

  (责任单位:依法治区办)

  (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

  (责任单位:依法治区办)

  二、推动法治高新区建设,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六)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处建设。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

  (七)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结合“金砖创新基地”要求及主任热线对于企业的涉外商事合同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电话咨询服务,引导园区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水平。

  (责任单位:金砖办、各涉外招商服务单位)

  (八)着力优化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紧密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立足扶持三高企业、创新创业发展需要,强化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与政策完善,做好高质量创新发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修订工作。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经济发展处、创新创业处、软件产业处、组织人事处)

  (九)加强公平高新区惠企企业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经济发展处、创新创业初、软件产业处、组织人事处)

  (十)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形成对社会诚信的带动示范效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面向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讲堂,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度。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创新创业处、经济发展处、建设管理处、软件产业处)

  (十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贯彻实施《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流程,举办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专题讲座,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的通知》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经济发展处、创新创业处、软件产业处、建设管理处、组织人事处)

  (十二)深化行政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秒批秒办”、掌上办理。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推动行业日常监管与企业信用评价一体化。

  (责任处室:办公室、经济发展处、计划财政处)

  (十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取消后的信息获取方式。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其他委属各单位)

  (十四)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年底前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商事纠纷调解和立审执破全流程降本提速。

  (责任处室:经发处牵头,各招商单位)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中的参与机制。

  (责任处室:办公室、其他各处室)

  (十六)落实信访工作任务,依法严格规范承办信访件。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完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维护园区安全稳定。

  (责任处室:应急协调处、建设管理处、经济发展处)

  三、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构建高新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十七)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尤其注重知识产权、不动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培训。拟订《2021年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上级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机制,按时报送年度高新区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报送普法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处、创新创业处、软件产业处、建设管理处)

  (十八)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领导干部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根据上级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加强机关和委属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形式,推动工作人员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高新区分工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依法治区办)

  (十九)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服务。实施“互联网+普法课堂”计划,为高新区企业提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设计、诚信风险等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堂及视频,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进社区或学校宣讲普及民法典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条。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高新区营造“学法、懂法、敬法”浓厚氛围。

  (责任处室:依法治区办、直属党委)

  (二十)创新普法形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利用高新区网站、公众号,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立足企业法律需求,组织推动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开设专栏、短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责任处室:办公室、新闻信息中心、各机关处室)

  依法治区办负责对2021年工作要点的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各项分工任务落实。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明确时间进度和职责任务,抓好具体落实。依法治区办要做好工作要点落实的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对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有关情况向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报告。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