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21-003 文号:   厦高管〔2021〕10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1-15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三不三访”工作落实稳岗返岗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三不三访”工作落实稳岗返岗措施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三不三访”工作落实稳岗返岗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字体大小: | |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地过年,更好地贯彻落实2021年春节期间(如无特指,均为2021年2月11日-17日)“三不三访”(即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工程不停工、联系企业不断线、访重点企业、访重点工程、访困难职工和群众)工作部署和要求,保障企业用工稳定,提高春节期间企业职工留岗率、返岗率、新招率,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按规定享受市级“三不三访”补贴政策的企业,以下三个条款,按照市级兑现金额的50%予以叠加补助:

  1.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部分按0.05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三高”制造业企业,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按0.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政策对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电量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核定数据为准。

  2.鼓励重点建设工程春节期间不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 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月18日-2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措施对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上叠加补助适用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相关市级政策兑现细则将以市相关牵头部门发布为准,火炬高新区叠加补助金额将在市相关部门政策兑现后,以“简易申报”方式兑现。本措施实施由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以栩  联系电话:5380037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