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67-01-2019-048 文号:   厦高安办〔2019〕21号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19-05-13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字体大小: | |

  委属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现将《2019年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2019年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

  近年来,火炬高新区各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系列相关文件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已经步入常态化轨道,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数量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促进了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推进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火炬高新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火炬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要求,严格责任分工,具体工作分工仍按《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厦高安〔2017〕1号)要求执行。在火炬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以委属各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各企业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委属各单位

  1、做好所辖园区企业数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应达标企业数量的统计、报告工作。各单位要在原有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重点是园区小微企业的数量和类型,不断完善企业相关数据信息;

  2、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早谋划、早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全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3、根据入园企业类型,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宣传培训。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发动工作,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4、持续推动、督促所辖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提升工作,着重做好所辖园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的相关推动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

  5、组织所辖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按15%的比例对所辖园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积极配合高新区组织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

  6、按时汇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度,总结所辖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二)各企业单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高新区还未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类型,查对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遵循“六个必须”(即:必须自主创建、必须全员参与、必须整改缺陷、必须有效运行、必须评审达标、必须持续改进)、“八个步骤”(筹划准备和制定目标、开展宣传和组织培训、梳理现状和整改缺陷、修订文件和建立体系、实施运行和整改完善、开展自评和申请评审、配合评审和及时整改、年度自评和改善提升)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2、高新区已经达标的各企业单位,每年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并按要求登陆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相关材料。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到期后,要根据时间节点,提早谋划、积极筹备,按照“六个必须、八个步骤”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复审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高新区委属各单位、园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园区、本企业实际的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方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群策群力,发动企业骨干力量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每家企业至少有1名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有2名落实具体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有足够的工作经费;要利用横幅、海报、广播、网络、信息平台以及班组会议等各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营造有利的标准化创建氛围。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全市信用等级数据库与“黑名单”管理网络,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创建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园区还未创建达标的企业要认真对照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标准(高新区涉及的行业标准主要为轻工、机械、纺织和软件信息化类行业企业)和评定要素,建立、完善与标准化建设相配套的一系列内业资料、文件档案;要结合实际,立足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把着力点放在作业现场、岗位操作、班组管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等方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认真组织自评打分,并做到逐条落实、逐项整改,力争不缺不漏,不给安全生产制度留空白,不给安全生产事故留空间。三年期满需复评换证的企业要根据考评标准,逐一梳理近三年来的标准化内业台账资料,并形成年度自评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正常运作。对于自身创建力量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的企业,要积极探索“自主创建+咨询辅导”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标准化创建有序开展。

  (三)注重持续改进,巩固安标成效。各企业单位要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并尽可能地运用网络化、自动化的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与效能;要按照“已达标企业抓巩固、未达标企业抓提升”的原则,进一步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达标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特别要重视运用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一个完善、四个到位”(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真正做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请委属各单位于每年3月底完成所辖区域企业总数、应达标企事业单位的核定工作,并于每年3月30日前将应达标企业单位情况统计表、拟达标企业名单、标准化联络员名单(附件1、附件2、附件5)盖章后报送至火炬高新区安委办;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应达标企业单位情况统计表、拟达标企业名单、已达标企业名单和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盖章后报送至火炬高新区安委办。委属各单位所辖园区小微企业年度新增企业数与年度新增企业达标数比例不得低于70%,小微企业三年期满复评率应为100%。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已纳入委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加强沟通,及时报送,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联系人:周景景    电话:5380096    传真:5380117

  邮  箱:hj_zjj@xm.gov.cn

  附件1:火炬高新区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达标企业单位情况统计表

  附件2:火炬高新区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拟达标企业名单

  附件3:火炬高新区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已达标企业名单

  附件4: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5: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联络员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