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5-01-2026-012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6-02-28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字体大小: | |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投资〔2026〕19号)及《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厦工信投资〔2026〕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业投资项目。

  (二)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重点支持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产能扩张,以及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等。

  二、政策标准

  (一)支持对象

  工业企业2025年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下同);

  2.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控制系统、支持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等技术投入,下同)。

  (二)补助标准

  工业企业2025年度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且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助,其中:

  1.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2.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万元;

  3.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额每递增5亿元,补助金额在6000万元的基础上,最高补助限额递增1000万元。

  项目完成或政策有效期届满,对于实际投资额未达5亿元及以上项目,按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予以结算,多还少补。

  (三)补助范围

  项目补助范围为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生产设备购置、生产性设施建设投入以及支持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等技术性投入。

  1.生产设备购置。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设备购置;自制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已有厂房对环保、消防、水电、燃气、集中供热、无尘室(洁净等级须达到万级及以上)、实验室等生产性附属设施的改扩建,其中的设备部分纳入补助范围,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若提供的发票为非设备发票的,仅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明细中的设备部分可列入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扶持(不含费用支出)。自制设备应制成成套、成台设备(不含设备维修),投入按制成设备所采购原材料(配件)发票金额计算。

  2.生产性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工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物流等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

  3.技术性投入。主要包括:直接运用于生产活动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控制系统、支持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等技术投入。

  (四)投入审核

  年度工业固投金额不超过企业已按工程进度(设备、软件购置)实际支付的不含税发票金额计算。

  年度工业固投=生产设备购置+生产性设施建设+技术性投入

  1.设备购置按已付款的不含税设备购置发票金额计算。

  2.生产性设施建设按照已完成工程量实际结算价(劳务分包工程为: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价+当期建筑材料投入)计算,且根据投资分析指标表计算的每平方米造价不超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相应年度的《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工程单体造价指标参考表》(适用单体工程)的参考价(在建工程按预算总价分析、已完工工程按结算总价分析)。

  3.技术性投入按已付款的不含税软件购置发票金额计算。

  4.单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两个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

  5.工业固投补助资金补助比例由市工信局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规模和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业固投金额进行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厦门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

  2.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含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厦门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4.申报项目2025年度备案(或核准)的建设期内已付款不含税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单台设备价格不低于0.2万元(不含税金额)。

  5.申报项目已纳入“厦门市工业产业项目攻坚管理系统(暂定名)”管理(系统投用后)。

  6.申报项目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已按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报送固定资产投资数据(项目类别为工业投资项目)且应统尽统。

  7.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的有关项目费用重复申报本管理办法扶持资金行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可以重复申报的除外。

  8.生产性设施建设项目须产权明晰,并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能评等项目相关手续,且在有效期内。

  (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以及已享受专门优惠政策的项目,按其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企业或个人存在骗取或违规使用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的以下材料应满足《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审核要点》的要求:

  (一)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四)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4);

  (五)申报项目备案(核准)证明(复印件);

  (六)申报项目的纳统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能评审批文件(复印件,如无则填写附件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复印件,如无则提供相关说明);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2025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复印件);

  (八)生产性设施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审查后的施工图、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仅提供体现工程量、工程造价内容的部分)、工程造价预算书或结算书(仅提供工程造价汇总表,未编制的需对造价进行说明),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三方确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建筑工程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第三方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说明(截至申报年度内);

  (九)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6)。

  五、申报受理

  申报期限:2026年3月2日至3月16日;

  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380874、5380068;

  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0592-5380953;

  厦企通技术支持电话:0592-5397711;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指南要求通过厦门市产业扶持管理系统(简称“厦企通”,网址:https://zhcz.cz.xm.gov.cn/cyfc/policyApply/cz.html#/home)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线上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及时将所有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一份,胶装成册,胶装封面见附件7)提交到办事窗口。

  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号服务办事窗口;联系人:小杨,联系电话:5380874。

  六、企业异议处理

  1.企业对各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政策解读、政策执行过程存在异议的,由市工信局投资处负责解释。

  2.企业对各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工信局投资处提出异议。市工信局核实后,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异议部分进行复核。

  企业异议受理:兰林青 联系电话:2896742

  联系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7室

  附件:1.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4.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项目投入明细表

  5.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情况表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7.2026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书封面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