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5-01-2025-049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5-09-09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字体大小: | |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5〕1号),我委将开展2025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务入库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依据国家标准GB/T 41464-2022《高成长企业分类导引》,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截至2025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不早于2015年);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0万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截至2025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年限不超过9年(不早于2016年);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年~9年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

  (三)“种子独角兽”企业。截至2025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不早于2020年);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3.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估值及融资额按融资完成当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三、受理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月30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创新创业处,0592-5380088。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3室。

  五、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二)申报材料审查。火炬管委会将对各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合格汇总名单。

  (三)结果公示。火炬管委会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告。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候选名单进行发布公告,确定认定名单。

  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2025年“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2.高成长企业分类指引(GBT+41464-2022)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