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5-01-2025-030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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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 号)以及《厦门火炬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100万元-500万元技术改造补助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中第四章第5条第5点“加大数字化转型技改补助”,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 号)中的第3条款“鼓励实施技术改造”政策条款内容。
二、申报对象
2024年度实施技术改造(含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工业企业,且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注册地所属区域为“火炬管委会”。
2.高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试点企业须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立项数字化改造项目,且在平台上企业所属区域为“火炬高新区”。
三、补助标准
高新区对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在年度内实施设备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技术改造(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予以补助。
补助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若年度财政预算不足,高新区将综合考量年度财政预算规模等情况下调补助比例。
四、补助范围
企业年度总设备投入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政策补助范围、申报程序、核算原则、受理审核要点等事项,参照当年度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执行,但设备投入补助范围不含用于生产活动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工业软件、智能制造控制系统等技术性投入。
五、申报条件
(一)符合第二条申报对象的企业或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营和纳税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企业在市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上实施的增资扩产项目。
3.企业年度已付款不含税设备购置发票金额须在100万元(含)以上且500万元(不含)以下。
4.企业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通过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
(二)本条款若与下列政策相关条款存在相同、类似或重复时,不得重复享受:
1.高新区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约定扶持政策;国家、省、市级政策中要求高新区承担资金配套或分担的部分)。
2.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含高新区与各区共同承担资金的政策)。
六、申报材料
(一)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投入明细表(附件2)。
(三)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七、申报受理
申报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31日;
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0592-5380032;
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380874、5380140、5382981;
智慧火炬平台技术支持:0592-5380955;
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号服务办事窗口;联系人:小杨;联系电话:0592-5380874。
八、申报流程
本补助资金项目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线上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及时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提交到办事窗口。
附件:1.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投入明细表
3.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2025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报书装订封面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