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5-01-2024-023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4-05-11
名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字体大小: | |

  园区各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7号)(以下简称《措施》)相关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火炬高新区范围内增资扩产新购设备500万元以上(含),且有新增场地需求的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予以分类支持。

  (一)对产线整体迁移的情形,需扣减原生产经营场所的面积(以租用合同为准),仅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助。

  (二)对新增租用火炬高新区内非关联企业房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将按照实际租用面积予以一定支持:岛内新增用房按照15元/平米/月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岛外新增用房面积按照10元/平米/月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米。补助期限2年。

  二、申报对象

  2023年增资扩产新购设备500万元以上,且有新增场地需求的,并按时做好统计报送工作、项目预备案和备案、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火炬高新区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是指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或经火炬管委会认定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后备工业企业。

  三、申报流程

  本条款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通过“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2023年度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及收据一并提交至火炬管委会。

  四、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度生产经营租金补助);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三)企业上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一套表”系统内打印);

  (四)向非关联企业新增租用场地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以及相关证明票据;

  (五)园区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收款收据。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380874;

  2.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0592-5380032。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联系人:小杨,联系电话:0592-5380874、0592-5380731。

  七、其他说明

  (一)符合本措施支持条件的事项,如果同时符合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支持条件的(含国家、省、市级政策中要求高新区配套或分担的部分,以及高新区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同一类奖励或补贴事项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予以扶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须签订相关诚信承诺书,若违反承诺的,一经发现,火炬管委会即刻全额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后续两个自然年度内获得高新区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若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度生产经营租金补助)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