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5-01-2022-061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2-08-08 |
名称: | 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条款申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条款申报的通知 |
园区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2号),我委将于近期开展部分条款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引进硕博士毕业生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获得的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给予1:1一次性配套补贴。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8月18日17时。
(二)受理流程
1.系统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新引进硕博士毕业生配套补贴(2022年)”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管委会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退回三日内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3.名单确定。补贴名单于高新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收据一并提交至火炬管委会;
5.补贴发放。管委会按资金拨付流程将相应补贴拨付至企业,企业在收到补贴7天内发放给人才。
(三)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补贴申请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人才本人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获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凭证。
(四)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清晰,且按申请明细表填写顺序正向上传;
2.企业有多名人才申请,上传附件材料请在左上角标注序号及人才姓名(与新引进硕博士毕业生配套补贴申请明细表顺序一致)。
3.申请新引进硕博士毕业生一次性配套补贴时,人才本人须仍在申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高新区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二、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践
支持在高新区或高新区企业内设立的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批量接收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实习实践。对一次性接收10人(含)以上,且连续在企业服务满1个月的,给予学生以下补贴:
(1)交通补贴。按省内(厦门市除外)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2)实习实践补贴。按照企业发放薪酬给予学生1:1实习实践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最高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2000元/月,本科生最高1000元/月,最长6个月。
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是指高新区企业与国内高校合作共建,经高新区管委会备案的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企业应当在工作开展前办理备案。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
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备案
(一)受理时间
常年申报。
(二)受理流程
1.系统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备案(2022年)”进行备案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管委会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退回三日内修改内容后再次提交申请;
3.材料提交。初审通过通知后,企业按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火炬管委会;
4.备案确定。备案企业在高新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加盖企业与高校公章的高新区企业与国内高校合作共建协议/合同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清晰,且按申请明细表填写顺序正向上传;
2.申请多个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备案,上传附件材料请在左上角标注序号及当前页数(序号与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备案信息表序号一致)。
三、支持企业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人才
支持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联合培养高端研发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所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进入企业工作,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就任技术岗位满一年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本科生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
校企联合培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定向委培、专业共建、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联合培养人才,经高新区管委会备案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工作开展前办理备案。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
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
(一)受理时间
常年申报。
(二)受理流程
1.系统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2022年)”进行备案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管委会负责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在退回三日内修改内容后再次提交申请;
3.材料提交。初审通过通知后,企业按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火炬管委会;
4.备案确定。备案企业在高新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附件
加盖企业与高校公章的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合同扫描件;
2.加盖单位与高校公章的校企联合培养学生名单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清晰,且按申请明细表填写顺序正向上传;
2.申请多个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上传附件材料请在左上角标注序号及当前页数(序号与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备案信息表序号一致)。
四、联系方式
申报期间如遇到技术或业务问题,请联系:
(一)业务部门联系电话:5380044、5380961;平台技术支持:5380955;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一楼3、4号服务窗口,咨询电话:5380874、5380731。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