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5-01-2022-043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2-07-06 |
名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火炬创新研究院”“火炬域外研发中心”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火炬创新研究院”“火炬域外研发中心”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
园区各相关企业:
依据《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号),我委将于近期开展本政策相关条款的兑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评厦门火炬高新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火炬创新研究院”及2021年“火炬域外研发中心”的企业。
二、受理时间
2022年7月7日—9月30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业务指导部门:创新创业处,0592-5380730,0592-5380038;
2.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0592-5380731。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电话:0592-5380874,0592-5380731。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建设‘火炬创新研究院’”条款
以下1-8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创新研究院年度运营进展情况表(附件2);
3.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A1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2020年度和2021年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2020年度和2021年度);
6.研究院(A类)2021年度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情况表(附件3);
7.研究院(A类)2021年度对外提供研发服务合同复印件;
8.企业2021年度向研究院(A类)实际支付研发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二)“支持企业设立‘火炬域外研发中心’”条款
以下1-2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年度运营进展情况表(附件4)。
五、相关附件
附件1:企业资金申请表;
附件2: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创新研究院”年度运营进展情况;
附件3:研究院(A类)2021年度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情况表;
附件4: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年度运营进展情况。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