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203-05-01-2022-016 文号:   无
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22-03-11
名称: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政策...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政策...
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政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字体大小: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1〕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政策部分条款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支持高新区工业企业向区内因疫情停工停产的企业(非关联企业)采购产品(或服务)。对2021年第四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按2021年第四季度实际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采购方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一、申报流程

  1.由企业所在园区服务单位初审

  2.报送经发处审核

  3.报批同意后拨付资金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主要申请产品、销售经营情况、经营效应情况,本次为其配套企业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等

  (2)《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1)

  (3)2021年第四季度采购区内因疫情停工停产企业产品明细表,以及2020年第四季度同期采购上述企业产品明细表(附件1-1)

  (4)采购合同、发票、收款凭证、采购入库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因疫情停工停产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快速恢复产能。对2021年第四季度营收较去年同期有增长的,按照2021年第四季度营收增长部分的2%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第四季度“两税”的高新区区级留成部分。

  一、申报流程

  1.由企业所在园区服务单位初审

  2.报送经发处审核

  3.报批同意后拨付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2020年度3季度、4季度和2021年度3季度、4季度《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3)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材料

  (三)受理联系人

  1.火炬园区各服务单位地址及其联系人、联系电话:

  (1)招商服务中心:火炬翔安产业区翔星路96号建业楼L102室

  联系人:丁克成   电话:7290616    

  (2)创业中心(创业园):创业园诚业楼101室企业服务部

  联系人:姚敏娴   电话:13559203015  

  (3)软投公司:厦门软件园华讯楼一楼

  联系人:张梅     电话:2519756    

  (4)火炬集团:火炬广场56-58号南楼536

  联系人:黄奕敏    电话:5711250 

  (5)创新公司

  软二: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4楼C13产业服务部

  联系人:张艳虹    电话:5953900   

  软三: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创+驿站产业服务部

  联系人:郭淑静    电话:5953911   

  2.经济发展处 王之晗 5380953

  附件:

  政策原文: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zcfg/gfxwj/202110/t20211009_2589596.html

  政策申报指南: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202/t20220224_2627759.html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