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203-06-01-2019-004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火炬高新区 | 发文日期: | 2019-02-20 |
名称: | 2019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19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负责厦门市软件园(含二期、三期)入园企业的管理、招商审核、企业服务、园区宏观指导工作。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软件园体制的通知 》(厦府[2014]321号),厦门市软件园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火炬管委会),软件园管委会挂靠火炬管委会,并由火炬管委会派遣软件园管理处工作人员驻园办公。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 个下属单位,编制0人,实际工作人员10人(兼)。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0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重点围绕“1234”的工作布局,全面推动园区向现代化、国际化升级。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1”个关键,强化园区人才支撑体系
(二)谋划“2”大产业,引领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加快集聚
2.推动行业应用软件提质增效
(三)升级“3”个园区,打造更高水平产业载体
1.做好软件园一期的招商引资与特色打造
2.继续优化软件园二期园区环境与治理
3.加快软件园三期建设与入驻
(四)打造“4”大平台,构建高水平产业生态
1.研发创新平台
2.产业协作平台
3.企业服务平台
4.国际资源平台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为80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7.03万元,增长15.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为80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7.03万元,增长15.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807.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7.03万元,增长15.28%。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807.4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园管委会的正常运转、招商宣传和园区公共管理服务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