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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厦门火炬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19-02-20
名称:  2019年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9年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0 字体大小: | |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高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报经市人大、市政府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三)审批高新区投资项目及各类企业机构,并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

  (五)负责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

  (六)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高新区服务系统。

  (七)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高新区信息发布与交流。

  (九)负责高新区党务、人事、纪检、精神文明、工会、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十)审批直属公司章程、聘任公司负责人,依法监督国有资产运营。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二)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内设7个处室,目前行政编制数为36人,实有人员35人,退休人员9人,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将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这一战略目标,以“五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好高素质高颜值创新创业之城主力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链群,补齐产业链中上游,形成现代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双千亿”工作,动态管理未来三年项目投资的滚动计划,打通软硬件形成群聚效应,加快完善现有产业集群。

  (二)强创新,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多种研发形态,构建协同创新生态,加强研发机构招商,形成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强服务,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及专业化能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走访”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四)强配套,建设适应现代产业所需的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配套,打造产业园区升级版,加快同翔产业基地及软件园三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双千亿工程”,致力打造国内先进工业园区。

  (五)强党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为 4527.5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76.73万元,减少11.30% ,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 452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27.52万元。

  (二)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为 4527.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76.73万元,减少11.30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1667.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6.12万元,公用支出 23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1.63万元;

  2.项目支出 2859.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527.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76.73万元,减少11.30% ,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压缩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 1667.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2859.6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经常性补助、办公专项业务、一次性专项和开发区公共管理专项支出等。

  其中:

  1、公用经费经常性补助42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夜景电费、办公系统维护、办公场所修缮、因公出国、公务接待、翔安办公场所支出等。

  2、办公专项业务费172万元。主要用于保密工作、档案管理、法制宣传、资产管理支出等。

  3、一次性专项费用347万元,主是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维护费。

  4、开发区公共管理专项1920.63万元。主要用于开开发区公共管理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9.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招商考察、培训等。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在去年的基础上安排出国组团与参团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9.4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外招商项目客商、外单位到高新区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安排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收归市级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965万元,降低 5.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77.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本级)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

  1.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