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火炬高新区企业上市有奖
发布日期:2024-08-02字体大小: | |

  为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更好地实现规范运作和快速发展,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日前印发了《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法》,面向火炬高新区上市公司和被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火炬高新区设立“企业改制上市专项资金”。

  被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火炬高新区企业在其有效期内完成股改,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奖励50万元;企业首次直接进入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奖励50万元;原基础层的挂牌公司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奖励100万元;首次直接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企业上市辅导备案通过厦门证监局验收后,奖励50万元;企业上市申请经交易所核准通过后,奖励150万元;企业注册申请经证监会同意后,奖励100万元;在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奖励200万元。

  此外,企业在境外上市同样获得支持: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申请通过证监会备案后,奖励50万元;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后,奖励150万元。

  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未享受过高新区上市扶持政策的,也会给予奖励: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于实现增长的下一年度奖励其管理团队100万元。(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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