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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鼓励自主研发最高扶持资金3000万
发布日期:2019-05-17

  

奖励“火炬瞪羚企业”,大力度支持“火炬创新研究院”,重奖“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其中,最高资金扶持达到3000万元。

  昨日,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总经济师林卫东接听市长专线,对今年1月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出台的《厦门火炬高新区推进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创新新四条”)进行政策解读。据悉,这是继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十条”之后,再次推出的力度十足的创新政策。

  据介绍,对于“创新新四条”的兑现,火炬管委会将于近期组织受理。

  此次出台的“创新新四条”重点围绕火炬瞪羚企业、火炬创新研究院、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四个方面的内容,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创新发展。

  其中,对“火炬创新研究院”给予大力度支持。比如,由世界百强大学及其下属院系、中科院及其下属院所、双一流高校及其下属院系、央企及其下属院所、世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高新区设立的研究机构,或与高新区重点企业合作共建的创新研究院,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建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扶持。

  对由高新区内的重点企业建设和运营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公共服务,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针对厦门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创新新四条”为助力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提供了满满“干货”支持。

  一方面,以实实在在的红利,支持企业和创新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例如,高成长创新型的瞪羚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即可获得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另外,为企业营造更加优质的创新生态。通过引导和支持“火炬创新研究院”和“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性价比研发服务和技术服务,全面帮助企业创新发展。此外,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通过支持企业建设“域外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外地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可较好地解决企业引才用才等实际问题。

  林卫东表示,为了更好发挥“创新新四条”政策作用,管委会将在高新区门户网站陆续发布各个条款的申报指南,同时在各个园区开展一系列政策培训与辅导,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申报该政策。同时,以“创新新四条”为抓手,高新区将加快引进一批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优化高新区产业创新体系。

  导报记者 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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